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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部门公示2021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竞争性评审结果

来源:北极星电力网      发布日期:2021-04-26

  4月21日,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、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、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、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发布《2021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竞争性评审结果公示》(以下简称《公示》),根据《公示》,北京、烟台、泰安、潍坊、承德、大同、沂州、秦皇岛、朔州、许昌、榆林、延安、兰州、阜新、佳木斯、包头、乌鲁木齐、海西州、辽源、吴忠共计20个市入围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拟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名单。

  根据此前通知,中央财政将对纳入支持范围的城市给予清洁取暖改造定额奖励,连续支持3年,每年奖补标准为省会城市7亿元,一般地级市3亿元。支持改造内容包括:“煤改气”、“煤改电”,以及地热能、生物质能、太阳能、工业余热、清洁燃煤集中供暖(满足超低排放标准)等多种方式清洁取暖改造。